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现场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宥融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5年8月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泰坦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价已于2025年8月8日触发“泰坦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暂不行使“泰坦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在未来6个月内(2025年8月9日至2026年2月8日),“泰坦转债”赎回条款触发时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6年2月8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泰坦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泰坦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泰坦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关联董事陈宥融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