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有关事项的基础上,我们就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题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的程序、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表决程序、回避事宜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与召开董事会会议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其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南网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南网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23年上半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3年上半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公司在对外担保的管理上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丁军威、吕晖、庄学敏2023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