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能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南网能源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9,364.7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2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1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7,575,757股,发行价为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606,059.8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150,943.40元,余额为人民币1,052,455,116.4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898,167.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3,556,948.59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募集的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4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截止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 | 账户金额 | 存款方式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明月路支行 | 44032801040015698 | 2.49 | 活期存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明月路支行 | 44032801040015698-1 | 0.00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 | 3602005029200758158 | 93,517,554.27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 120907871510606 | 126,906.34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 12090787158000019 | 0.00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 | 3602005019200764249 | 814.83 | 活期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 | 3602005019200749346 | 2,450.47 | 活期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 | 3602005019200737361 | 1.00 | 活期存款 |
合计 | 93,647,729.40 |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
月
日,公司累计使用95,618.56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内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节余募集资金合计9,364.77万元(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银行存款利息)。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累计投入金额注1(2) | 募投项目节余金额注2(3)=(1)-(2) | 募集资金整体节余金额注3 | 备注 |
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 | 34,163.69 | 34,297.31 | -133.62 | 9,364.77 |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已全部使用完毕 |
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40,746.00 | 31,884.94 | 8,861.06 |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 | 2,163.00 | 1,949.67 | 213.33 |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城市照明节能服务项目 | 2,283.00 | 2,486.65 | -203.65 |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偿还贷款 | 25,000.00 | 25,000.00 | 0.00 | —— | |
合计 | 104,355.69 | 95,618.56 | 8,737.13 |
注1:“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实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的金额(含部分专户内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存款利息)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部分。
注2: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和城市照明节能服务项目节余金额为负是因为其使用了专户内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
注3:“募集资金整体节余金额”9,364.77万元与“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合计金额8,737.13万元的差额为专户内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存款利息金额。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由于募投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和付款进度,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商务谈判、询价比价、集中采购等方式合理降低成本费用,节约了项目建设支出。
(二)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三)部分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存在分期付款条件,尚未支付的项目质保金还需一定周期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使用或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9,364.77万元(包含专户内剩余的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
时账户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支付的尾款及部分合同质保金将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对公司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一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和一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节余募集资金9,364.7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一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和一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