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无偿划
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一、本次股份划转情况概述
2022年2月28日,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能源”或“公司”)收到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省环保集团”)《关于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函》,经广东省环保集团董事会批准,其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业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业绿色基金”)拟将持有公司150,303,03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无偿划转至广东省环保集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环保集团发来的《关于完成股份登记过户手续的函》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本次股份无偿划转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划转前后双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股权划转前持有 股份 | 本次股权划转变动情况 | 本次股权划转后持有 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广东省环保集团 | 70,000,000 | 1.85% | +150,303,030 | +3.97% | 220,303,030 | 5.82% |
广业绿色基金 | 150,303,030 | 3.97% | -150,303,030 | -3.97% | 0 | 0.00% |
合计 | 220,303,030 | 5.82% | 0 | 0.00% | 220,303,030 | 5.82%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划转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的行为,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股份划转不违背双方划转前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3、本股份划转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完成股份登记过户手续的函》;
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