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刘静萍先生和刘勇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等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刘静萍先生和刘勇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刘静萍先生和刘勇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振平、丁军威、栗皓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