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网能源”)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根据2021年投资计划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对于公司2021年度融资计划进行了预计(不包括向关联企业进行的资金拆借)。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的)。
二、融资对象
外部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
三、融资用途
主要用于项目投资建设、股权投资、归还商业银行贷款等。
四、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及股权并购借款等各类贷款、融资租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
五、担保方式
采取信用、收费权质押、资产抵押等(包括以公司的项目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项目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以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等提供抵押担保等)担保方式。
六、融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初步预计,2021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不包括向关联企业进行的资金拆借)申请融资总额不超过34亿元。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情况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七、业务授权
上述融资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融资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根据公司内部权限签署上述融资事宜的(包括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一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融资计划系结合公司投资计划和生产经营需要制定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融资计划。
九、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