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能源(003035)_公司公告_南网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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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10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发起人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条款原章程条款内容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三条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南方电网资本〔2019〕5号),公司是由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出资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绿色能源混改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省广业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0005666840936。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南方电网资本〔2019〕5号),公司是由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出资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能源混改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省广业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0005666840936。
第二十条公司发起人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绿色能源混改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省广业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公司发起人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能源混改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省广业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特变电
条款原章程条款内容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表格发起人名称第三行“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表格发起人名称第三行“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第八十五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职工代表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董事会、监事会提名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应以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的形式作出;股东、监事会提名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应向董事会提交其提名的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由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应根据公司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提交的其个人情况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其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等。 累积投票制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应分开选举,分开投票; (二)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名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即股东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所拥有的的全部表决票数,等于其所有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 (三)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职工代表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非职工监事选人;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董事会、监事会提名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应分别以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的形式作出;股东提名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应分别向董事会、监事会提交其提名的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分别由董事会、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监事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提名人拒不撤销的,召集人应当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及交易所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三)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保证其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累积投票制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应分开选举,分开投票; (二)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名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
条款原章程条款内容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股东可以将其用拥有的表决票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 (四)在候选人数多于本章程规定的人数时,每名股东投票所选的董事或监事的人数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董事或监事的人数,所投选票数的总和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全部选票数,否则该选票作废。 (五)股东大会的监票人和点票人必须认真核对上述情况,以保证累积投票的公正、有效。相同的表决权,即股东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所拥有的的全部表决票数,等于其所有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 (三)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可以将其用拥有的表决票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 (四)在候选人数多于本章程规定的人数时,每名股东投票所选的董事或监事的人数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董事或监事的人数,所投选票数的总和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全部选票数,否则该选票作废。 (五)股东大会的监票人和点票人必须认真核对上述情况,以保证累积投票的公正、有效。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补充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二、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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