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2 月8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76,984,010.65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72,879,003.22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4,105,007.43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67,527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依法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