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许树新)
本人作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
本人许树新,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吉林大学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教授,工学博士。1990年7月至1994年5月,担任吉林工业大学链传动研究所质量研究室助理研究员;1994年6月至1998年5月,担任吉林工业大学国家链条质检中心检验室主任;1998年6月至2014年11月,担任吉林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国家链条质检中心副主任;2014年12月至2024年12月,担任吉林大学国家链条质检中心主任;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吉林大学链传动研究所所长。202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对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经在任全体独立董事自查,2024 年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履职工作,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制度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认真负责履行职责。
1、提名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许树新 | 1 | 1 | 0 | 0 |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许树新 | 1 | 1 | 0 | 0 |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有关制度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出具意见;认真考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并为公司提出可行性建议。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许树新 | 4 | 2 | 2 | 0 | 0 | 否 | 2 |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指导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薪酬体系,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2024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我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 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我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我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2024年度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利润分配
2024年度,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认为,立信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聘任理由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及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和基本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本人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2025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许树新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