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瓷电子(003031)_公司公告_中瓷电子: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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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瓷电子: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工作精神,认真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审核了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合规性,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有效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累计审议并通过了29项议案,无否决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有效履行了审查和监督等职责。具体届次及审议情况如下:

届次会议时间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25日《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的议案》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7月26日《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股东股权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8月26日《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8月28日《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审议通过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9月12日《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审议通过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11月18日《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通过

(二)报告期内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听取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对公司重大决策依据、决策程序进行监督,提出监事会的建议和意见,以确保公司规范运作、诚信经营。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访谈及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情况、公司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等开展了重点检查,全体监事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勤勉尽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进行客观的分析和建议,认真地履行了监事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切

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逐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了公司的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合理。

(三)公司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全面的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历次的定期报告,并均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认为,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以及听取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对公司日常关联方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允原则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接受劳务,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交易各方均严格履行其权利义务,并对相关关联交易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与公司内审负责人座谈、现场检查等方式认真、全面

的审核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控体系的持续建设和运行情况,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

(六)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发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未发现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对外担保、出售或处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非货币性交易事项、无重大处置资产等情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未发现公司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也未发现有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思路

2025年度,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召集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严格履行监督职能,持续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管理状况、公司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提高。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监督,重点就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制度的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同时,根据新《公司法》相关规定,支持监事会职能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渡,确保审计委员会顺利承接职责及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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