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瓷电子(003031)_公司公告_中瓷电子: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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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瓷电子: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4,096,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34%。

2、公司近日收到中电基金出具的《关于拟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告知函》,中电基金计划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51.052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电基金持有公司流通股份24,096,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3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中电基金根据其资产配置需求和相关投资决策,拟减持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及资本公积转增取

得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期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451.052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九十日内进行并遵从相关合规要求。

6、减持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其他:中电基金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中电基金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本企业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电基金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中电基金不存在其他尚在履行的相关承诺,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中电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中电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电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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