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名股份(003030)_公司公告_祖名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0年5月31日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现代工业园经三路三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100%持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祖名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4

证券代码:003030 证券简称:祖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祖名股份”)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上述担保事项的办理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9日,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金租”)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吉祖名豆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祖名”)与永赢金租办理单笔融资租赁业务而签订的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担保的有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8亿元,其中对安吉祖名的担保额度为1.5亿元,本次担保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安吉祖名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3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吉祖名豆制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556177047M法定代表人:王茶英注册资本:29,000万元成立日期:2010年5月31日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现代工业园经三路三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100%持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已审计)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913,333,064.81877,458,480.10
负债总额391,697,882.36349,391,432.42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73,204,548.05332,908,964.00
净资产521,635,182.45528,067,047.68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已审计)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792,689,971.30186,938,196.65
利润总额29,442,744.098,789,005.10
净利润22,072,204.516,431,865.23

3、安吉祖名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保证人: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安吉祖名豆制食品有限公司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2025年5月27日起至2028年5月27日止签署的所有单笔融资租赁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担保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担保范围: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基于主合同所发生的租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公证费及拍卖、评估费等)以及债务人所有其他应付款项,也属于被担保的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债务人被要求清偿时确定。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及/或租金调整情况,主债权应包含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保证期间:按保证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单笔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单笔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最后一期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安吉祖名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保障安吉祖名稳健经营。安吉祖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发生的担保金额为36,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6.30%。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3,69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永赢金租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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