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梁华权先生、阎磊先生、董事石春和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及公司的会计政策,是基于业务实际发展状况做出的合理分析判断,计提事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了公司会计信息的合理性与公允性。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