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3]005426号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6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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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5426号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邦智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振邦智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振邦智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振邦智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3]005426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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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振邦智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振邦智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振邦智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振邦智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王海第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牛乃升 | |||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
专项报告 第1 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0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74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75元。截至2020年12月2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95,9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5,763,773.58元,募集资金净额560,186,226.42元。截止2020年12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验[2020]7-164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54,756,584.47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4,130,993.18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26,587,980.62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其中期末未收回结构性存款金额人民币2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46,587,980.62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7年第一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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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日期 | 保荐机构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 | 755905260810702 | 2020-12-31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 | 51950188000078580 | 2020-12-31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 632564879 | 2020-12-31 | |
632565236 | 2020-12-21 |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公告编号:2022-08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支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755905260810702)之资金全部转存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支行。由于公司存放于原专项账户的结构性存款有部分尚未到期,待其到期后,公司将原专项账户内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择期注销原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失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 | 755905260810702 | 34,125,911.12 | 15,412,325.74 | 活期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 632564879 | 32,627,675.64 | 25,261,116.18 | 活期 |
光大银行深圳龙岗南湾支行 | 51950188000078580 | 2,524,475.63 | 5,914,538.70 | 活期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 632565236 | 542.94 | --- | 活期 |
合 计 | -- | 69,278,605.33 | 46,587,980.62 |
注1: 公司全部募集资金进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632565236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后,依据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说明将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资金由深圳光明支行632565236账户转入上述其他的监管账户。
注2: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初时存放金额人民币571,421,698.11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0,186,226.42元的差额系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235,471.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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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2 年3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募投项目 | 变更后募投项目 | 变更原因 |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
智能控制部件产能扩张和产品升级项目 | 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4 栋 4 层及 2 层部分区域 | 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现不动产登记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东长路东侧,科裕路西侧 | 公司目前生产场地受限,为抓住市场机遇,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化发展,公司拟在原项目基础上新增购买土地建设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零功耗起动保护器建设项目 | 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4 栋 4 层及 2 层部分区域 | 逆变器及高效智能储能系统项目 |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1 栋 2-3 层 | 结合原项目目的、行业发展契机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为抓住市场机遇同时充分发挥公司技术优势,对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4 栋 6 楼B 区域及购置研发办公、实验与测试场地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4 栋 6 楼 B 区域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研发工作效率,公司取消了研发办公室购置计划。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专项报告 第4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60,186,226.4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4,130,993.1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0,989,654.3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4,756,584.4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0,989,654.3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2.6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础项目(一期) | 是 | 362,000,000.00 | 412,989,654.31 | 87,003,886.29 | 151,993,540.60 | 36.80 | 建设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零功耗起动保护器建设项目 | 是 | 31,986,226.42 | --- | --- | --- | --- | 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逆变器及高效智能储能系统项目 | 否 | --- | 20,000,000.00 | 7,655,752.78 | 7,655,752.78 | 38.28 | 建设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86,200,000.00 | 50,178,241.79 | 9,470,810.49 | 14,649,052.28 | 29.19 | 建设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543.62 | 80,458,238.81 | 100.57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60,186,226.42 | 563,167,896.10 | 104,130,993.18 | 254,756,584.47 | 45.24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560,186,226.42 | 563,167,896.10 | 104,130,993.18 | 254,756,584.47 | 45.24% | --- | --- | --- | --- |
专项报告 第5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本报告期募投项目正在按计划建设中,尚未单独核算收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内部战略、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进行变更,详见2022年3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公告》。详情参阅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 原“智能控制部件产能扩张和产品升级项目”变更为“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4层及2层部分区域”,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东长路东侧,科裕路西侧”; 2、 原“零功耗起动保护器建设项目”变更为“逆变器及高效智能储能系统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4栋2层部分区域”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1栋2-3层”。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1、 鉴于公司研发及生产场地的限制,现有生产场地已无法满足市场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抓住市场机遇,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化发展,公司将原“智能控制部件产能扩张和产品升级项目”变更为“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在深圳市光明区购买土地建设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提高公司研发及高端制造能力、满足客户需求、扩大销售规模、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部分资金用于购置研发办公、实验与测试场地,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研发实验室及设备的综合利用,减少投入,便于研发人员集中管控,取消购置研发办公室、实验与测试场地。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50,544,723.25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4748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针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及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其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为人民币2.8亿元。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专项报告 第6页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础项目(一期) | 智能控制部件产能扩张和产品升级项目 | 412,989,654.31 | 87,003,886.29 | 151,993,540.60 | 36.80 | 建设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逆变器及高效智能储能系统项目 | 零功耗起动保护器建设项目 | 20,000,000.00 | 7,655,752.78 | 7,655,752.78 | 38.28 | 建设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178,241.79 | 9,470,810.49 | 14,649,052.28 | 29.19 | 建设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483,167,896.10 | 104,130,449.56 | 174,298,345.66 | 36.07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原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内部战略、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进行变更。 决策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公告》,对部份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 信息披露:详细内容见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