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140.288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1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960万股变更为11,100.288万股,注册资本由10,960万元变更为 11,100.288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61号)。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的43.84万限制性股票以及回购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9万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1,100.288万元变更为11,140.228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1,100.288万股变更为11,140.22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100.28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1,140.228万元。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的43.8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注册资本增加43.84万元。
2022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部分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6 名激励对象,合计3.9万股,注册资本减少3.9万元。2022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行权期的解除限售及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2022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13.4288万份期权行权手续。截止2023年2月20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1,151.7368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 第三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40.228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51.7368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140.22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151.736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信息。
三、其他事宜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