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同兴环保股票代码:003027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99号澜溪花园39幢商601
一致行动人: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99号澜溪花园39幢商601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股份、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减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同兴环保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同兴环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 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同兴环保、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新金通 | 指 |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一致行动人/高新金通二期 | 指 |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同兴环保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 |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万元/元 | 指 | 人民币万元/元 |
本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99号澜溪花园39幢商6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35641774M成立日期:2015-03-23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负责人
公司名称 |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主要负责人姓名 | 朱海生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426221975******** |
长期居住地 | 安徽省合肥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3、股东情况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类型 |
1 | 安徽金通安益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25.00 | 2.44% | 普通合伙人 |
2 | 安徽智益隆华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 | 47.59% | 有限合伙人 |
3 |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 投资有限公司 | 16800.00 | 39.98% | 有限合伙人 |
4 | 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 基金有限公司 | 4200.00 | 9.99%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42025.00 | 100% | - |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99号澜溪镇花园39幢商6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RJT98C成立日期:2015-12-24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负责人
公司名称 |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主要负责人姓名 | 朱海生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426221975******** |
长期居住地 | 安徽省合肥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3、股东情况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类型 |
1 | 安徽金通安益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37.50 | 2.44% | 普通合伙人 |
2 | 安徽智益隆华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500.00 | 43.41% | 有限合伙人 |
3 |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 投资有限公司 | 50400.00 | 43.32% | 有限合伙人 |
4 | 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 基金有限公司 | 12600.00 | 10.83%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116337.50 | 100% |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持股比例 |
1 |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 603150 | 8.42% |
2 |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300862 | 10.95%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高新金通与高新金通二期均为安徽金通安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的投资基金,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高新金通与高新金通二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2、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高新金通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0,593,5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00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2020.12.18) | 本次权益变动后(2023.3.1)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高新金通 | 9,280,000 | 10.7073% | 7,608,999 | 5.7462% |
高新金通二期 | 1,850,000 | 2.1345% | 2,775,000 | 2.0956% |
合计 | 11,130,000 | 12.8418% | 10,383,999 | 7.8418% |
注:自2020年12月18日至2023年3月1日的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导致的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4.7656%,因公司新增股份上市、回购注销股份等导致总股本变动致使的累计被动权益变动比例为0.2344%。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变动期间 | 变动前 持股数量 | 股份 变动数量 | 变动后 持股数量 | 公司总股本 | 变动后 持股比例 | 变动 比例 | 变动方式 |
高新金通 | 2020.12.18- 2021.5.13 | 9,280,000 | 4,640,000 | 13,920,000 | 130,005,000 | 10.7073% | 0.00% | 权益分派转增,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
高新金通二期 | 1,850,000 | 925,000 | 2,775,000 | 2.1345% | 0.00% | |||
高新金通 | 2021.9.28 | 13,920,000 | - | 13,920,000 | 132,068,000 | 10.5400% | -0.1673%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高新金通二期 | 2,775,000 | - | 2,775,000 | 2.1012% | -0.0333% | |||
高新金通 | 2021.12.28 | 13,920,000 | - | 13,920,000 | 132,539,000 | 10.5026% | -0.0375%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高新金通二期 | 2,775,000 | - | 2,775,000 | 2.0937% | -0.0075% | |||
高新金通 | 2022.7.19- 2022.7.28 | 13,920,000 | -399,200 | 13,520,800 | 132,539,000 | 10.2014% | -0.3012% | 集中竞价减持。 |
高新金通 | 2022.8.4 | 13,520,800 | - | 13,520,800 | 132,419,000 | 10.2106% | 0.0092%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
高新金通二期 | 2,775,000 | - | 2,775,000 | 2.0956% | 0.0019% | |||
高新金通 | 2022.9.23- 2022.9.26 | 13,520,800 | -1,958,001 | 11,562,799 | 132,419,000 | 8.7320% | -1.4786% | 集中竞价减持。 |
高新金通 | 2022.11.16- 2022.11.30 | 11,562,799 | -2,851,300 | 8,711,499 | 132,419,000 | 6.5787% | -2.1532% | 集中竞价减持。 |
高新金通 | 2023.2.23- 2023.3.1 | 8,711,499 | -1,102,500 | 7,608,999 | 132,419,000 | 5.7462% | -0.8326% | 集中竞价减持。 |
合计 | -5.0000% |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同兴环保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高新金通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9/23 | 24.29 | 1,080,000 | 0.8156 |
2022/9/26 | 27.81 | 878,001 | 0.6630 | ||
2022/11/16 | 22.24 | 45,000 | 0.0340 | ||
2022/11/17 | 22.80 | 65,000 | 0.0491 | ||
2022/11/18 | 22.44 | 50,300 | 0.0380 | ||
2022/11/21 | 22.38 | 61,000 | 0.0461 | ||
2022/11/28 | 28.20 | 1,000,000 | 0.7552 | ||
2022/11/30 | 33.05 | 1,630,000 | 1.2309 | ||
2023/2/23 | 29.86 | 115,000 | 0.0868 | ||
2023/2/24 | 29.84 | 400,000 | 0.3021 | ||
2023/2/27 | 27.51 | 58,200 | 0.0440 | ||
2023/2/28 | 27.45 | 295,800 | 0.2234 | ||
2023/3/1 | 27.03 | 233,500 | 0.1763 | ||
合计 | - | - | - | 5,911,801 | 4.4645 |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盖章):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马鞍山市 |
股票简称 | 同兴环保 | 股票代码 | 00302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99号澜溪花园39幢商601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一致行动人注册地 | 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99号澜溪花园39幢商601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11,130,000股 持股比例:12.841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10,383,999股 持股比例:7.8418% 减少比例:5.000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此页无正文,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盖章):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