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2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