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孙方社作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1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的现象,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 应出席 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孙方杜 | 12 | 12 | 0 | 0 | 否 | 3 |
2、会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必要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本着对公司负责、对全体股东利益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建言献策,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的基础上,凭借专业知识分别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会计政策变更、等重要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序号 | 事项 | 时间 | 类型 |
1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 2021-1-4 | 同意 |
2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2021-1-4 | 同意 |
3 | 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 2021-1-4 | 同意 |
4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2021-1-4 | 同意 |
5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独立意见 | 2021-1-25 | 同意 |
6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 2021-1-25 | 同意 |
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8 |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9 | 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0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1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2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3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4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5 |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6 | 关于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2021-6-15 | 同意 |
17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 2021-7-30 | 同意 |
18 |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 2021-7-30 | 同意 |
19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2021-8-25 | 同意 |
20 |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2021-8-25 | 同意 |
21 |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22 |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2021-11-22 | 同意 |
23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2021-12-13 | 同意 |
24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2021-12-13 | 同意 |
25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2021-12-13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委员会履职情况
1、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经营情况了解
2021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项目投资、关联交易、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了检查,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同时,持续关注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2、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引导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带领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2021年共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在日常工作中,本人凭借在财务会计领域的多年经验,对公司如何防范财务风险,提升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管能力等进行了指导。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能够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及时参加会议并审议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支付情况等议案。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尽责,积极关注公司情况
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听取相关汇报,与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积极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认真审阅每项议案,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加强监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的三会运作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公司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以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促进治理,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
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内部控制文件精神。期间,本人协助公司完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修订工作,以推动公司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地,规范公司治理。
4、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2021年度,本人在自己专业基础之上,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5、加强沟通,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本人保持与公司中小股东的联络沟通,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经营管理层。同时,本人还与公司高管人员一起参加了公司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认真、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司应继续加强相关产业链和产业政策研究,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做好投资项目筛选。保持稳健经营,管控内部风险。改善公司治理质量,争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在职期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努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期间工作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独立董事:孙方杜2022年4月18日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刘桂建作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1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的现象,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 应出席 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刘桂建 | 12 | 12 | 0 | 0 | 否 | 3 |
2、会议表决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的基础上,凭借专业知识分别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会计政策变更、等重要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序号 | 事项 | 时间 | 类型 |
1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 2021-1-4 | 同意 |
2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2021-1-4 | 同意 |
3 | 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 2021-1-4 | 同意 |
4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2021-1-4 | 同意 |
5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独立意见 | 2021-1-25 | 同意 |
6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 2021-1-25 | 同意 |
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8 |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9 | 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0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1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2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3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4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5 |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6 | 关于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2021-6-15 | 同意 |
17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 2021-7-30 | 同意 |
18 |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 2021-7-30 | 同意 |
19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2021-8-25 | 同意 |
20 |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2021-8-25 | 同意 |
21 |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22 |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2021-11-22 | 同意 |
23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2021-12-13 | 同意 |
24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2021-12-13 | 同意 |
25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2021-12-13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委员会履职情况
1、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经营情况了解
2021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
行现场检查,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并通过电话、会议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与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在充分了解公司情况后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2、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能够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召集召开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查。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能够按照《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参加会议,认真审阅议案。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对公司的发展规划、技术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尽责,积极关注公司情况
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听取相关汇报,与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积极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认真审阅每项议案,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加强监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的三会运作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公司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以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促进治理,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
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内部控制文件精神。期间,本人协助
公司完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修订工作,以推动公司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地,规范公司治理。
4、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2021年度,本人在自己专业基础之上,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5、加强沟通,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本人重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工作,并能公平、公正的对待投资者。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自觉形成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司应继续加强相关产业链和产业政策研究,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做好投资项目筛选。保持稳健经营,管控内部风险。改善公司治理质量,争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在职期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努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期间工作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独立董事:刘桂建
2022年4月18日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汪金兰作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1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的现象,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 应出席 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汪金兰 | 12 | 12 | 0 | 0 | 否 | 3 |
2、会议表决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的基础上,凭借专业知识分别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会计政策变更、等重要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序号 | 事项 | 时间 | 类型 |
1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 2021-1-4 | 同意 |
2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2021-1-4 | 同意 |
3 | 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 2021-1-4 | 同意 |
4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2021-1-4 | 同意 |
5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独立意见 | 2021-1-25 | 同意 |
6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 2021-1-25 | 同意 |
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8 |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9 | 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0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1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2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3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4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5 |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2021-3-25 | 同意 |
16 | 关于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2021-6-15 | 同意 |
17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 2021-7-30 | 同意 |
18 |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 2021-7-30 | 同意 |
19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2021-8-25 | 同意 |
20 |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2021-8-25 | 同意 |
21 |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2021-8-30 | 同意 |
22 |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2021-11-22 | 同意 |
23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2021-12-13 | 同意 |
24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2021-12-13 | 同意 |
25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2021-12-13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委员会履职情况
1、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经营情况了解
2021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
行现场检查,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并通过电话、会议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与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在充分了解公司情况后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2、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能够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支付情况等,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参加会议,认真审阅议案。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等议案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能够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召集召开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查。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尽责,积极关注公司情况
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听取相关汇报,与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积极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认真审阅每项议案,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加强监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的三会运作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公司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以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促进治理,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
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内部控制文件精神。期间,本人协助公司完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修订工作,以推动公司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地,规范公司治理。
4、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2021年度,本人在自己专业基础之上,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5、加强沟通,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本人重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工作,并能公平、公正的对待投资者。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自觉形成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司应继续加强相关产业链和产业政策研究,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做好投资项目筛选。保持稳健经营,管控内部风险。改善公司治理质量,争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在职期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努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期间工作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独立董事:汪金兰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