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科技(003027)_公司公告_同兴环保: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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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7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对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环保”、“公司”)进行了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1年12月22日

(二)培训地点:合肥市包河区金融港B10栋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沈志龙

(四)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相关人员

(五)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治理、上市公司董监高职责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首创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治理以及上市公司董监高职责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

信息披露水平。(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奇沈志龙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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