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科技(003027)_公司公告_同兴环保: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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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1]230Z0202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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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3-6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1]230Z0202号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环保)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同兴环保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同兴环保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同兴环保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同兴环保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同兴环保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同兴环保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以下无正文,为同兴环保容诚专字[2021]230Z0202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 3月25日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87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0.1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9,183,7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80,737,857.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88,445,842.2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27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于 2020年 12 月 14日起至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100,168.00元。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88,546,010.27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12月24日及25日,公司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252001040024591,公司在中国建设银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4050177710800000845,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306073019100132666,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99510100121816666,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5190693181050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银行帐号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12252001040024591135,006,774.9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34050177710800000845160,009,333.3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130607301910013266651,502,874.1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499510100121816666350,712,501.4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55190693181050191,314,526.37
合 计——788,546,010.27

三、 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明细金额(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788,445,842.27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
减:银行手续费30.00
加:银行利息收入100,198.00
期末余额788,546,010.27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形。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

附表: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788,445,842.2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低温脱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134,998,900.00134,998,900.00---2021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2、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160,000,000.00160,000,000.00---202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3、烟气治理工程技术中心项目51,499,900.0051,499,900.00---2022年06月不适用不适用
4、合肥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91,309,200.0091,309,200.00---202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5、补充营运资金350,637,842.27350,637,842.2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788,445,842.27788,445,842.27-----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 计788,445,842.27788,445,842.2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尚未实施置换 (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截至2020年12月2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347.78万元。2021年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347.7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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