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团(003023)_公司公告_彩虹集团: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万国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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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集团: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万国超)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万国超)

本人于2024年5月获聘担任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独立、审慎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万国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研究生导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2004年9月至2012年11月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财务处会计师,2012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财务处科长,2017年2月至今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曾任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261.SH)独立董事,现兼任成都泰格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省科技项目评审专家,成都市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2024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及审议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4次,列席1次股东会。秉持勤勉尽责原则,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凭借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客观的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召开次数现场出席/列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44000
股东会11000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审议的情况

2024年5月22日,本人被选举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职,以独立的立场、专业的视角为公司经营管理出谋划策。召集主持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发表 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2024年7月 12日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审计部2024年半年度工作报告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2024年8月 21日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2024年10月 18日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第三季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部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同意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议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会议审议事项科学分析、审慎判断、关注其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发表 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会议2024年12月23日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

八条所列事项进行监督、认真审议,明确发表意见,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专项汇报,跟踪重点项目进展,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推动内审团队专业能力建设,促进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同时,主动了解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项目团队胜任能力及2023年度报告审计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涉及的财务指标合理性及变动情况、风险管理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保障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任职期内,我通过密切关注公司舆情信息、深交所“互动易”答复、公司已披露的业绩说明会等途径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和建议,就中小股东关注度高的问题与管理层深入探讨,提出意见及建议,有效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通过现场考察、微信、邮件、电话、视频会议等途径加强与董事会、经营管理班子的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动态,积极提出专业、客观的建议,以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公平获得公司相关信息。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出席会议、与经营管理层座谈、生产现场考察、审阅书面材料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对公司发展规划及公司治理相关工作提出建议,现场累计工作时间为9天。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以多种方式为我的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我任职期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我任职期间,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报告准确呈现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我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情况,同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专业、客观的建议,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持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________

万国超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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