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故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剩余的800.00万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800.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800.00万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公司债
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7月19日至2025年9月1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人:朱晓峰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392号
联系电话:0592-3107822
传 真:0592-3130335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