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003013)_公司公告_地铁设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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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设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5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与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0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13.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334,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299,453.72

元后, 本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034,846.2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0月1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540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要求,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制定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11月,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前述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地履行。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4403770104000885610,733,000.69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955088990000124304344,873.25
合计10,777,873.94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728.75万元(不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人民币1,077.79万元(均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48,803.48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2,077.72
减:建设项目投入资金49,728.75
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4.6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1,077.79

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主要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前次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9,728.75万元。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24年2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调减“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8,910.62万元,将上述部分募集资金(含孳生利息)用于“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服务项目”,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年3月11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4年10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0月31日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与承诺的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1。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的原因系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及利息收入。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降低经营风险,抓住市场机遇以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6 月4 日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8,803.48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728.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910.62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9,728.75
2020年度:1,081.45
2021年度:15,515.80
2022年度:8,095.91
2023年度:15,120.2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8.26%2024年度:9,915.32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生产能力提升项目11,573.8011,573.8011,671.5411,573.8011,573.8011,671.5497.742023年6月30日
2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15,715.506,804.887,038.8315,715.506,804.887,038.83233.952024年6月30日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708.006,708.007,523.406,708.006,708.007,523.40815.402023年6月30日
4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服务项目11,522.9520,433.5720,211.7511,522.9520,433.5720,211.75-221.8298.91%
5装配式建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装配式建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3,283.233,283.233,283.233,283.233,283.233,283.23-2024年6月30日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48,803.4848,803.4849,728.7548,803.4848,803.4849,728.75925.27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1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不适用未做承诺-7,309.477,830.1215,139.59
2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不适用(注1)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注1)
4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服务项目不适用(注2)
5装配式建筑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不适用未做承诺--282.11282.11

: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成本类项目,不适用预计效益测算。

: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截至2024年

日尚未建设完成,不进行效益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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