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业达”或“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出具问询函或关注函及公司的回复情况
2022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79号)。
公司收到上述关注函后,就关注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郝亚泓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郝亚泓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212号)。
1、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独立董事郝亚泓的母亲买入公司股票100股,成交金额5,555元,于2022年11月8日卖出公司股票100股,成交金额6,320元,构成短线交易。上述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就上述事项,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相关人员发出警示函。
2、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警示函提到的问题,公司及独立董事郝亚泓高度重视并吸取教训,认真学习了相关规范,深刻反省了相关事项,短线交易所得收益765元人民币已上缴公司,承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组织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开展专题培训,要求相关人员引以为戒,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