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马忠 郝亚泓 肖波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