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达(003005)_公司公告_竞业达: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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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达: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021 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往来,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对控股子总司担保余额为500万元,占公司 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3%;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子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需要,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

二、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客观实际并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以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指派来公司服务的审计人员,业务素质高,工作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地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独立、客观、公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在原审计服务协议到期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财务会计制度,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该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对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1.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我们一致认为,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预计中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八、关于 2020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有关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人员履职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发放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马忠 郝亚泓 肖波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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