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 增加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预计中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马忠 郝亚泓 肖波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