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有序开展同时受到有效监督,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同意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对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审核意见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变更会计政策的审核意见签署页)监事签署:
李 丽: 杜中华:
王先明: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