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 年 4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签署页)监事签署:
李 丽: 杜中华:
王先明:
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