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竞业达”)于 2021年 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二十四条 |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 |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
第二十五条 | ……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因上述原因需要注销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第二十九条 | ……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 ……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 |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 | |
第八十三条 |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比例限制。 |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人征集股东权利时,应当披露征集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
第一百五十三条 | 本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本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第二百条 | 公司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 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公司以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