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2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孝林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项目及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及设立新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二项议案审议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