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度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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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 |
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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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2BJAG10368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壶化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壶化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66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8.22元,募集资金合计41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400,964.78(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0,599,035.2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9月14日“XYZH/2020BJGX0807”号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20年9月14日 余额 | 利息收入 |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 2020年12月31日 余额 | ||
置换前期自筹 资金投入 | 本期支出 | 手续费 | |||
368,000,000.00 | 361,654.36 | 44,180,316.31 | 36,142,219.46 | 1,186.17 | 288,037,932.42 |
注:2020年度支出36,142,219.46元中包含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18,108,820.80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0年12月31日 余额 | 利息收入 |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 2021年12月31日 余额 | ||
置换前期自筹 资金投入 | 本期支出 | 手续费 | |||
288,037,932.42 | 6,307,159.77 | 58,704,921.76 | 1,948.36 | 235,638,222.07 |
注:本年度支出58,704,921.76元中包含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503,936.4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20年10月,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上述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简称“专户”),集中存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若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款 形式 | 余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合计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 | 14050164530800000326 | 活期 | 34,916,663.19 | 868,062.28 | 35,784,725.4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351904428910101 | 活期 | 139,477,900.00 | 3,808,705.57 | 143,286,605.5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 | 143143789013000059459 | 活期 | 54,574,844.75 | 1,992,046.28 | 56,566,891.03 |
合计 | — | — | 228,969,407.94 | 6,668,814.13 | 235,638,222.07 |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059.90
34,059.9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20.25
5,820.2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716.85
7,716.8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162.92
11,162.9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716.85
7,716.85 | 22.66%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
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1.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
1.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
否
否13,947.83
13,947.83
2023.12
2023.12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已终止
已终止4,984.00
4,984.00
已终止
已终止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是
是
3.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
改项目
3.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
改项目否
否3,152.72
3,152.72
97.18
97.18
2,487.40
2,487.40
78.90
78.90
本年已结项
本年已结项
10.14
10.14
未达到
未达到否
否
4.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
造项目
4.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
造项目
否
否
695.35
695.35
601.86
601.86
86.55
86.55
本年已结项
本年已结项不适用,本项目效益
为提高自动化以及
安全性
不适用,本项目效益
为提高自动化以及
安全性
否
否
5.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
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
5.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
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已终止
已终止3,280.00
3,280.00
547.15
547.15
16.68
16.68
已终止
已终止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是
是
6.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6.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否
否8,000.00
8,000.00
5,723.07
5,723.077,526.51
7,526.51
94.08
94.08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4,059.90
34,059.90
5,820.25
5,820.2511,162.92
11,162.92―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合计―
―34,059.90
34,059.90
5,820.25
5,820.2511,162.92
11,162.92―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延期原因:
此项目实施主体为山西壶化集团爆破有限公司,项目选址壶关县晋庄镇北掌村石灰岩矿点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该项目计划应于2022年9月22日建设完成,目前尚未投入建设。项目矿点于2013年由山西省国土厅批复,列入长治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业权方案。目前,该矿点经壶关县自然资源、应急、环保、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和晋庄镇政府、北掌村委确认审核,经壶关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将该矿点列入出让计划。并请示长治市政府将“壶关县晋庄镇北掌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列入“长治市矿业权公开出让计划”。因国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批复至今未完成,导致项目进度延期。
1、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延期原因: 此项目实施主体为山西壶化集团爆破有限公司,项目选址壶关县晋庄镇北掌村石灰岩矿点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该项目计划应于2022年9月22日建设完成,目前尚未投入建设。项目矿点于2013年由山西省国土厅批复,列入长治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业权方案。目前,该矿点经壶关县自然资源、应急、环保、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和晋庄镇政府、北掌村委确认审核,经壶关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将该矿点列入出让计划。并请示长治市政府将“壶关县晋庄镇北掌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列入“长治市矿业权公开出让计划”。因国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批复至今未完成,导致项目进度延期。 | 2、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 主要原材料硝铵采购价格较以前年度大幅上涨,导致未达到预计收益。 |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原因: (1)根据工信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2021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要求,到2022年,将全面淘汰普通工业雷管,全力推广使用数码电子雷管,《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对产品品种结构做出重大调整,数码电子雷管将取代普通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等传统产品。基于上述原因对应的高强度高精度导爆管雷管自动装配生产线和高精度延期药研发及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研究,对公司技术发展影响不大,不再需要对其深入研究和加大投入。 (2)利用原有建筑资源,合理配备研发条件。因《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全面推行实施,公司按照政策对工业雷管产能进行了调整,空闲出部分生产工房,该等工房原设计均为抗爆间室设计,本质安全性好,生产设备齐全,经过技术改造后可完全满足起爆药自动化生产线和军民融合产品的研发需求,做到充分利用资源、节省投资、满足科研需求的目的。 (3)因地制宜匹配资源,提升重点研发项目能力。公司主要进行设计研发,不需要大型试验场所。根据不同研发项目,充分利用外部合作方试验研发平台和经验,提升实际研发能力。 | 2、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此项目实施主体为阳城县诺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城诺威),终止此项目的原因为市场环境的变动。具体原因如下: (1)阳城诺威于2017年对阳城周边市场调研时,当地政府有意向新建年产12万方大型采石场,完全适用于现场混装爆破作业,炸药年用量预估计在6,500吨左右。此采石场项目后因国家环境保护部于2018年发布的《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将晋城市纳入“2+26”城市大气污染重点监管范围,迟迟未得到审批。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当地政府原计划投资约20亿元,建设年产800万吨露天煤矿开采项目,预计年可用7,500吨现场混装炸药,该露天煤炭开采项目后因土地权属和环境污染治理等诸多原因,未得到审批。 | 无超募资金 | 无 | 无 |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3,539.21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878.82万元,该预先投入和支付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XYZH/2020BJGX0821),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20年10月22日公告。 | 无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结项的募集资金项目中,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存在募集资金结余6,653,240.69元,实现累计利息收益、现金管理收益197,188.06元。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存在募集资金结余934,890.77元,实现累计利息收益、现金管理收益15,471.67元。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系本公司在项目实施期间,通过优化工艺、生产线维修重复利用,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安全、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管理,降低了项目总支出。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35,638,222.07元,均为活期存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注: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以及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均为7,716.85万元,为本年度终止的承诺投资项目“2.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建设项目”以及“5.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承诺投资总金额8,264.00万元扣除截至本期末累计投入金额547.15万元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