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都证券”)作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壶化股份”、“壶化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壶化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66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8.22元,募集资金合计41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400,964.7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0,599,035.2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9月14日“XYZH/2020BJGX0807”号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 | 2,390.22 |
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601.86 |
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 | 547.15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1,803.44 |
合计 | 5,342.67 |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2020年12月31日 余额 | 利息收入 | 2021年募集资金使用 | 2021年12月31日 余额 | ||
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 | 本期支出 | 手续费 | |||
288,037,932.42 | 6,307,159.77 | - | 58,704,921.76 | 1,948.36 | 235,638,222.07 |
注:本年度支出58,704,921.76元中包含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503,936.4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20年10月,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在上述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简称“专户”),集中存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若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终止“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于2021年10月13日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专户,进行现金管理,并尽快、科学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公司后续拟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款 形式 | 余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合计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 | 14050164530800000326 | 活期 | 34,916,663.19 | 868,062.28 | 35,784,725.4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351904428910101 | 活期 | 139,477,900.00 | 3,808,705.57 | 143,286,605.5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 | 143143789013000059459 | 活期 | 54,574,844.75 | 1,992,046.28 | 56,566,891.03 |
合计 | — | — | 228,969,407.94 | 6,668,814.13 | 235,638,222.07 |
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XYZH/2022BJAG10368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壶化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壶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使用银行对账单、查阅公司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2BJAG10368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等资料、与公司高管沟通交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等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壶化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壶化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壶化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4,059.9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820.2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716.8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162.9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716.8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2.66%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 | 否 | 13,947.83 | 2023.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已终止 | 4,984.00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3.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 | 否 | 3,152.72 | 97.18 | 2,487.40 | 78.90 | 本年已结项 | 10.14 | 未达到 | 否 | |
4.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695.35 | 601.86 | 86.55 | 本年已结项 | 不适用,本项目效益为提高自动化以及安全性 | 否 | |||
5.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 | 已终止 | 3,280.00 | 547.15 | 16.68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6.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8,000.00 | 5,723.07 | 7,526.51 | 94.0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4,059.90 | 5,820.25 | 11,162.92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 | 34,059.90 | 5,820.25 | 11,162.9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延期原因: 此项目实施主体为山西壶化集团爆破有限公司,项目选址壶关县晋庄镇北掌村石灰岩矿点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该项目计划应于2022年9月22日建设完成,目前尚未投入建设。项目矿点于2013年由山西省国土厅批复,列入长治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业权方案。目前,该矿点经壶关县自然资源、应急、环保、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和晋庄镇政府、北掌村委确认审核,经壶关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将该矿点列入出让计划。并请示长治市政府将“壶关县晋庄镇北掌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列入“长治市矿业权公开出让计划”。因国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批复至今未完成,导致项目进度延期。 | |||||||||
2、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 主要原材料硝铵采购价格较以前年度大幅上涨,导致未达到预计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原因: (1)根据工信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2021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要求,到2022年,将全面淘汰普通工业雷管,全力推广使用数码电子雷管,《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对产品品种结构做出重大调整,数码电子雷管将取代普通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等传统产品。基于上述原因对应的高强度高精度导爆管雷管自动装配生产线和高精度延期药研发及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研究,对公司技术发展影响不大,不再需要对其深入研究和加大投入。 (2)利用原有建筑资源,合理配备研发条件。因《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全面推行实施,公司按照政策对工业雷管产能进行了调整,空闲出部分生产工房,该等工房原设计均为抗爆间室设计,本质安全性好,生产设备齐全,经过技术改造后可完全满足起爆药自动化生产线和军民融合产品的研发需求,做到充分利用资源、节省投资、满足科研需求的目的。 (3)因地制宜匹配资源,提升重点研发项目能力。根据公司最新研发重点:数码电子雷管技术升级、数码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技术、工业炸药产品系列化研究、工程爆破技术研究等,因其研发的内容涉及电子、通讯、编程、化学、材料、软件等,主要合作方为科研院校、电子 |
元件生产企业、爆破工程等外部单位,公司主要进行设计研发,不需要大型试验场所。根据不同研发项目,充分利用外部合作方试验研发平台和经验,提升实际研发能力。 | |
2、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此项目实施主体为阳城县诺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城诺威),终止此项目的原因为市场环境的变动。具体原因如下: (1)阳城诺威于2017年对阳城周边市场调研时,当地政府有意向新建年产12万方大型采石场,完全适用于现场混装爆破作业,炸药年用量预估计在6,500吨左右。此采石场项目后因国家环境保护部于2018年发布的《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将晋城市纳入“2+26”城市大气污染重点监管范围,迟迟未得到审批。 (2)当地政府原计划投资约20亿元,建设年产800万吨露天煤矿开采项目,预计年可用7,500吨现场混装炸药,该露天煤炭开采项目后因土地权属和环境污染治理等诸多原因,未得到审批。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超募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3,539.21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878.82万元,该预先投入和支付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XYZH/2020BJGX082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20年10月22日公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结项的募集资金项目中,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存在募集资金结余6,653,240.69元,实现累计利息收益、现金管理收益197,188.06元。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存在募集资金结余934,890.77元,实现累计利息收益、现金管理收益15,471.67元。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系公司在项目实施期间,通过优化工艺、生产线维修重复利用,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安全、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管理,降低了项目总支出。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35,638,222.07元,均为活期存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许 捷 赵英阳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