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对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8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1年11月23日前回复关注函有关事项并披露。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涉问题进行准备,为确保回复内容准确完整,尚需一定时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
公司将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