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壶化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壶化股份及其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与上期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其提供的房屋租赁业务以及其他服务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7,845,749.24元。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38,052,700.01元。
单位:元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2年发生金额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1 | 大同市同联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销售雷管、炸药、导爆索类 | 29,200,000.00 | 市场价 | 7,244,647.87 | 预计2022年高端产品数码电子雷管市场份额增加 |
2 | 临汾骏铠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销售雷管、炸药、导爆索类 | 29,000,000.00 | 市场价 | 9,816,210.73 |
3 | 山西北化关铝河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销售雷管、炸药、导爆索类 | 10,000,000.00 | 市场价 | 3,470,721.05 | |
4 | 晋城市太行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销售雷管、炸药、导爆索类 | 48,500,000.00 | 市场价 | 16,595,047.64 | |
5 | 山西辛安泉老陈醋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为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为其办公场所 | 52,844.04 | 市场价 | 38,899.08 | - |
6 | 长治市五星大酒店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承租关联方房屋为办公场所 | 152,905.20 | 市场价 | 152,905.20 | - |
7 | 长治市五星大酒店有限公司 | 住宿、餐饮服务 | 住宿、餐饮 | 800,000.00 | 市场价 | 694,912.00 | - |
8 | 山西辛安泉老陈醋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向关联方采购醋 | 140,000.00 | 市场价 | 39,356.44 | - |
合 计 | - | - | 117,845,749.24 | - | 38,052,700.01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大同市同联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03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200672332761J注册资本:408.08万元住所:大同市平城区魏都大道277号(原科技局大楼)法定代表人:武晓宇经营范围:销售民用爆破器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人力资源服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此项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3,221.17万元,净资产为 358.5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599.72 万元,净利润64.8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7%股份。
2、临汾骏铠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5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00597354767W注册资本:300万元住所:临汾市尧都区下寨桥8号法定代表人:刘辉经营范围:销售: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火工品、其他爆破器材、电线;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 2020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487.26 万元,净资产为 259.02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696.97 万元,净利润134.7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持有该公司55%股份。
3、山西北化关铝河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4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00595314040Y注册资本:200万元住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西街571号(运城市河东民爆器材总公司办公楼内)法定代表人:黄国华经营范围: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有效期至2024年3月17日,限有效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有效期至2022年10月1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377.09 万元,净资产为 321.67 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87.46 万元,净利润-62.8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持有该公司5%股份。
4、晋城市太行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5月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500662356305U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泽州路(物资大楼三楼)法定代表人:闫兵胜经营范围: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剧毒品)、钢材、机电产品、轮胎销售;废旧金属回收;建筑器械租赁;以下限分支经营:蔬菜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9,831.03 万元,净资产为 5,410.03万元;2020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050.73 万元,净利润 545.5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持有该公司19.18%股份。
5、山西辛安泉老陈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05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27344440739N注册资本:3,000万元住所:山西省壶关县聚鑫泰冶炼铸造厂院内法定代表人:王蕊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美发饰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707.34 万元,净资产为 2,722.95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52万元,净利润-5.9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公司为长治市方圆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治市方圆投资有限公司为壶化股份股东,持有公司26.58%股份。
6、长治市五星大酒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8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00668611506Y注册资本:200万元住所:长治市城东北路28号法定代表人:赵艳霞经营范围:住宿、餐饮服务(中型餐馆: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872.86 万元,净资产为-1,013.98 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9.21 万元,净利润-0.2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长治市五星大酒店有限公司为长治壶化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壶化股份与长治壶化投资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以上企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之间拟发生的上述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公司与关联人基于各自的优势,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协同效应,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五、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同意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相关交易有利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前,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公司此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公平、合理,民爆物品销售遵循国家对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壶化股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
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截止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壶化股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许 捷 赵英阳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