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化股份(003002)_公司公告_壶化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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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23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跃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蒋荣光、李永清、李蕊爱、孙水泉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2020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640.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91.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56.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7%。经审议,本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合计派

发利润80,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自本议案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5月13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6、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7、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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