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本次提请审议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收购山西全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合作可增强公司对晋西北及临近省份民爆市场的拓展能力,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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