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26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2月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三楼小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收购山西全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5,200万元人民币收购大同市东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昌实业”)持有的山西全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盛化工”)26%股权;控股子公司长治市盛安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5,000万元人民币收购东昌实业持有的全盛化工2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全盛化工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收购山西全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