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15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三楼小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中陆金粟(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陆金粟”)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张玉、方芳、李慧霞、王卒、赵君、龚晓锋、余锐、张强,共同发起投资设立中陆金粟乐航一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参股成都飞亚航空设备应用研究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以4,000.00万元参与飞亚航空增资及股权转让,将直接持有飞亚航空8%的股权;同时公司以2,000.00万元通过认购中陆金粟专项基金中陆金粟乐航一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份额方式,间接持有飞亚航空
3.76%的股权,合计持有飞亚航空11.76%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