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化股份(003002)_公司公告_壶化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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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化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BJAG1B0305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壶化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壶化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XYZH/2025BJAG1B0305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续)

我们认为,壶化股份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壶化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本鉴证报告仅供壶化股份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66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8.22元,募集资金合计41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400,964.78(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0,599,035.2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9月14日“XYZH/2020BJGX0807”号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22年12月31日余额利息收入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2023年12月31日 余额
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本期支出
234,140,291.703,757,121.1158,090,657.39179,806,755.42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3年12月31日余额利息收入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2024年12月31日 余额
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本期支出
179,806,755.422,238,560.1340,260,205.07141,785,110.48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20

年10月,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6月,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由国都证券变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同月公司、国都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时,公司、广发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项目及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新项目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以实施“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同时,公司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与开户银行及持续督导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山西壶化凯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壶化集团金星化工有限公司已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分别与公司、开户银行及持续督导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上述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若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合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140501645308000005324,188.164,188.1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路支行35190592411010593,002,124.0011,565,995.23104,568,119.2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14314378901300018299236,000,000.001,212,803.0937,212,803.09
合计129,002,124.0012,782,986.48141,785,110.48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4,059.9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26.0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471.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2,423.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5.8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已终止13,947.83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已终止4,984.00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
3.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3,152.722,487.402,487.40100.00已结项不适用
4.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695.35601.86601.86100.00已结项不适用,本项目效益为提高自动化以及安全性
5.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已终止3,280.00547.15547.15100.00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
6.补充营运资金项目8,000.008,000.008,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7.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5,213.915,213.91619.581,605.3030.792025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8.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及配套综合楼建设项目18,163.7318,163.733,406.448,229.7945.31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7,437.5435,014.054,026.0221,471.50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57,437.5435,014.054,026.0221,471.5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 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分三期工程,一期工程 “一条电子雷管全自动生产线、配套成品转运设施”、二期工程 “一条电子雷管全自动生产线”已完成,三期工程“电子雷管辅助引火元件自动化生产线”已完成设备定制,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同一时期公司筹划的建设项目较多,导致整体计划延后,公司拟将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10月调整至2025年6月。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终止原因: 因国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相关政策的调整,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迟迟未完成批复。结合本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数码电子雷管全面推广应用的发展机遇,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经综合考虑,终止该项目。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原因: 根据工信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 2021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要求,至2022年将全面淘汰普通工业雷管,全力推广使用数码电子雷管,《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对产品品种结构做出重大调整,数码电子雷管将取代普通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等传统产品。基于上述原因对应的高强度高精度导爆管雷管自动装配生产线和高精度延期药研发及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研究,对公司技术发展影响不大,不再需要对其加大投入。 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终止原因: 该募投项目中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已完工,另外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未完工原因系本公司于2017年对阳城县周边市场调研时,当地政府预计新建12万方大型采石场,该项目适用于现场混装爆破作业,此采石场项目后因国家环境保护部于2018年发布的《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将晋城市纳入“2+26”城市大气污染重点监管范围未得到审批;阳城县当地政府原计划投资约20亿元,建设年产800万吨露天煤矿开采项目预计年可达7,500吨现场混装炸药,该露天煤炭开采项目后因土地权属和环境污染治理等诸多原因,未得到审批。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3,539.21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878.82万元,该预先投入和支付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XYZH/2020BJGX0821),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20年10月22日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2,238,560.13元,其中活期利息收入1,102,981.78元,投资结构性理财产品收入544,709.48元,国债逆回购收益590,868.8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的份额为26,000,000.00元,签约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名称“蕴通财富”7天周期型结构性存款(二元看跌),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于2025年1月到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入大额定期存单的金额为20,000,000.00元,其中购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定期存单金额为10,000,000.00元,于2025年1月到期,购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定期存单金额为10,000,000.00元,于2025年6月到期。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1,785,110.48元(含累计实现的利息收益、现金管理收益),其中26,000,000.00元用于保本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元用于大额定期存单,95,785,110.48元作为活期存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存款利率执行。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5,213.91619.581,605.3030.792025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及配套综合楼建设项目18,163.733,406.448,229.7945.31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3,377.644,026.029,835.0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2日、2021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项目及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并将所有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 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分三期工程,一期工程 “一条电子雷管全自动生产线、配套成品转运设施”、二期工程 “一条电子雷管全自动化生产线”已完成,三期工程“电子雷管辅助引火元件自动化生产线”已完成设备定制,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同一时期公司筹划的建设项目较多,导致整体计划延后,公司拟将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10月调整至2025年6月。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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