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秦东召集并主持,应出席11人,实际出席11人,其中独立董事孙水泉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高全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马常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高全臣、马常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12月30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