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003000)_公司公告_劲仔食品: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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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2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方案概述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监事薪酬方案、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津贴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其薪酬标准按8万/年(税前)执行。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

3、监事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其他职务的监事,按8万/年(含税)领取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具体金额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依据公司经营业绩和考评结果发放。

二、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其中关联委员刘特元回避了表决,其余两名委员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董事陈嘉瑶、陈慧敏回避表决,薪酬考核委员会其他成员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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