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禾股份(002999)_公司公告_天禾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郭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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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禾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郭剑花)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郭剑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禾股份”)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严谨、独立、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郭剑花,女,198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天禾股份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广东财经大学MPAcc中心常务副主任、ACCA中心主任;深圳市睿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华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表决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5次董事会会议,凡涉及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同时能运用自身在

会计、金融、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郭剑花50500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因本人后续才就任,故出席了3次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并签署了股东大会决议和纪要文件。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自7月12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共出席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12024年 8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 第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内审工作报告及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22024年 10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及

第六次会议

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32024年 12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 第七次会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12024年 8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情况

1.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2.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持续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 报告期内,本人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

意见和建议,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天数为9天。本人主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查询分析,了解公司生产运营状况、管理情况,同时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间进行现场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另一方面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根据自身的专业背景进行调查研究,在董事会上发表专业意见、行使相应职权,对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公司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本人了解公司相关情况时,公司相关人员能及时与本人进行充分沟通,并补充或解释有关材料,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七)其他特别职权履职情况

1. 2024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 2024年度,本人无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3. 2024年度,本人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 2024年度,本人未发表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4年9月

13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本人任职后,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上述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且审议披露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及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能更准确地对金融工具中的应收账款进行后续计量,有利于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决策,针对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充分沟通,致力于推动公司稳健发展与规范运营。同时,凭借自身专业知识,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持续坚守职责,以高度的勤勉和尽责精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

以及管理层的交流合作,共同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

最后,对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全体员工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郭剑花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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