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2024年度财务概况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37,254.27元,2024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29,520,417.99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2,051,955.46元,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205,195.55元后,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51,685,479.09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9,520,417.99元。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34,759.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现象,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4,310.1408万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3.83%。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3,101,408.00 | 41,696,651.98 | 34,759,2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237,254.27 | 100,158,826.30 | 106,057,738.0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29,520,417.99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51,685,479.0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 119,557,259.98 |
分红总额(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6,151,272.8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19,557,259.98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2023年、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51,320,200.00元、 51,320,200.00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75%、0.62%,均低于5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