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8日(星期四)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176,141,8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8103%。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75,74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667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393,8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27%。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393,8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93,8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27%。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012,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5%;反对105,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3%;弃权5,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951%;反对105,4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880%;弃权5,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6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012,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5%;反对105,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3%;弃权5,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951%;反对105,4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880%;弃权5,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69%。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012,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5%;反对105,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3%;弃权5,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951%;反对105,4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880%;弃权5,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69%。
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昊先生、刘蕾女士、刘旭先生、匡翠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选举刘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035,6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87,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393%。
是否当选:是
4.02选举刘蕾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03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8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28%。
是否当选:是
4.03选举刘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03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8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28%。
是否当选:是
4.04选举匡翠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03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8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28%。
是否当选:是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郭继军先生、周德洪先生、延新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01选举郭继军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03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8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28%。
是否当选:是
5.02选举周德洪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03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8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28%。是否当选:是
5.03选举延新杰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03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8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28%。
是否当选:是
6、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韩文彬先生、谭群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6.01选举韩文彬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03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8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28%。
是否当选:是
6.02选举谭群智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76,03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8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28%。
是否当选:是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