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工作
时间 | 届次 | 事项 |
2022年2月18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参与增资参股公司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为参股公司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收购深圳市飞优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2年4月19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
10.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 12.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7月15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2022年8月30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承接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2年9月21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新增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2022年10月21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3.关于使用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前次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此外,监事会成员均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切实的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等进行了监督检查,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体系运行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要求合理、规范的使用及存放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集中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
5、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
稳健的运行,公司各项风险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运行的情况。
三、2023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2023年,监事会换届将是年度的重点工作,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勤勉履行换届监督职责。监事会被
赋予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将持续监督和督促公司的治理规范,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检查公司财务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合法合规性的检查,同时持续提升监事会和监事的履职能力,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