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678,276.88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5,070,849.6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507,084.96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88,766,862.59元,减去本期已分配现金股利47,008,00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2,322,627.25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27,604万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42,890股)的股本总额273,197,11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股东的合理回报,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经核实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