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5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1.8亿元人民币、346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申请单位名称 | 授信银行名称 | 授信品种 | 担保方式 | 期限 | 授信额度 | 备注 |
奥海科技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综合授信 | 无 | 两年 | 3.9亿人民币 | 授信续期 |
奥海科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综合授信 | 无 | 一年 | 8亿人民币 | 新增银行 |
奥海科技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综合授信 | 无 | 一年 | 1960万美元 | 授信续期 |
奥海科技 |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综合授信 | 无 | 一年 | 1500万美元 | 新增银行 |
奥海科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综合授信 | 无 | 一年 | 3亿人民币 | 授信续期 |
江西奥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综合授信 | 奥海科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一年 | 3亿人民币 | 授信续期 |
江西奥海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综合授信 | 奥海科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两年 | 3.9亿人民币 | 授信续期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授信额度另行签署授信合同等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730914263XN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15 日住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谐田村法定代表人:刘旭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充电器、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一般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厂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万元) |
资产总额 | 253,143.10 |
净资产 | 66,912.90 |
营业收入 | 255,119.71 |
净利润 | 24,500.15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担保)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担保体现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213.58万元,公司对参股公司沁泽通达提供担保余额为1,714.86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且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监事会在审议本次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本次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