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中“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即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奥达”)、深圳市移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移速”))提供借款及增资,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3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0,000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255,660.3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4,644,339.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53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万元) |
1 | 快充及大功率电源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 140,777.95 | 120,000.00 |
2 | 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 | 19,934.00 | 15,000.00 |
3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21,850.47 | 14,557.92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7,000.00 | 16,906.51 |
合计 | 199,562.42 | 166,464.43 |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相关情况“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奥达及深圳移速。为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奥达增资人民币7,500万元;向深圳移速提供借款人民币5,500万元、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
四、本次借款及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8286728D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5年9月28日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2501法定代表人:刘旭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研发、销售: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移动通信设备制造。主要财务数据最近一年深圳奥达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万元) |
资产总额 | 21,621.21 |
净资产 | 74.11 |
营业收入 | 34,178.27 |
净利润 | -28.58 |
备注:以上2021年度数据业经审计。
2、深圳市移速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移速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FC6U9E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成立日期:2020年11月02日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坂雪岗大道163号P栋201法定代表人:宁俊武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按摩器材、医疗器械、汽车配件、汽车用品、服装、鞋、帽的销售;手机和电脑周边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五金塑胶制品、工艺
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计算机与电子产品的软件技术开发、咨询与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主要财务数据最近一年深圳移速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万元) |
资产总额 | 3,534.69 |
净资产 | 1,305.61 |
营业收入 | 3,376.26 |
净利润 | -1,625.92 |
备注:以上2021年度数据业经审计。
五、本次提供借款及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深圳奥达、深圳移速提供借款及增资是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深圳移速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借款及增资的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奥达、深圳移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对深圳奥达、深圳移速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深圳奥达、深圳移速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奥海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因此,国金证券对奥海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