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海科技(002993)_公司公告_奥海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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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4,864,287.16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3,372,369.35元,扣除当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6,337,236.94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1,859,097.95元,扣除2024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331,247,895.41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07,646,334.95元。根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的规定,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07,646,334.95元。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276,04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余额为2,550,760股)的股本总额273,489,24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46,140,316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11,764,211.41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0,258,050.5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52,022,261.93元(不含交易费用),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7.24%。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11,764,211.41248,436,00081,959,133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64,864,287.16440,941,180.79437,618,890.4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779,898,119.3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07,646,334.95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742,159,344.4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447,808,119.4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742,159,344.41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742,159,344.41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36,234.16万元、175,502.57万元,分别占2023年末及2024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16.21%、19.56%,均低于50%。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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