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4,864,287.16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3,372,369.35元,扣除当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6,337,236.94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1,859,097.95元,扣除2024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331,247,895.41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07,646,334.95元。根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的规定,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07,646,334.95元。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276,04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余额为2,550,760股)的股本总额273,489,24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46,140,316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11,764,211.41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0,258,050.5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52,022,261.93元(不含交易费用),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7.24%。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11,764,211.41 | 248,436,000 | 81,959,133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64,864,287.16 | 440,941,180.79 | 437,618,890.49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779,898,119.36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07,646,334.95 |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742,159,344.4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47,808,119.4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742,159,344.41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742,159,344.41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36,234.16万元、175,502.57万元,分别占2023年末及2024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16.21%、19.56%,均低于50%。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